公教人員報考客語能力認證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萬華區公所
一、為提高公教人員報考客語能力認證之意願,客家委員會擬定相關鼓勵措施: (一)依「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」,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,通過初級認證,嘉獎一次;中級認證,嘉獎二次;中高級認證以上,記功一次。 (二)完成報名本年度各級認證且無缺考之軍公教警人員,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由各單位彙整後,於期限內向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報名費。 (三)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協助核予補休1日。 二、為鼓勵本府同仁報考客語能力認證,比照客家委員會獎勵額度從優敘獎,惟避免重複敘獎,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,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,不予敘獎。請轉知同仁相關獎勵措施,並鼓勵提早準備報考。
發布機關
臺北市萬華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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