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洽公便民停車優惠措施自即日起開始實施二、開放時間: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20時。三、洽公臨時停車經驗證後,三十分鐘以下者免費,逾三十分鐘至一小時,收費十五元。 逾一小時部分,每三十分鐘十五元,三十分鐘以下,以三十分鐘收費。四、請開車洽公民眾將停車票卡交由各行政機關業務單位課(室)加蓋證明章戳後,向 地下二層停車管理室辦理銷單即可。
一、洽公便民停車優惠措施自即日起開始實施
二、開放時間: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20時。
三、洽公臨時停車經驗證後,三十分鐘以下者免費,逾三十分鐘至一小時,收費十五元。
逾一小時部分,每三十分鐘十五元,三十分鐘以下,以三十分鐘收費。
四、請開車洽公民眾將停車票卡交由各行政機關業務單位課(室)加蓋證明章戳後,向
地下二層停車管理室辦理銷單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