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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萬華舊稱艋舺,其源自康熙48年(1709)由陳天章等五人申請設立之陳賴章墾號,率領民眾至大佳臘(今之臺北市大同與萬華區一帶)荒地開墾。當年平埔凱達格蘭族皆以獨木舟(Mankah)載運番薯等土產,至此地河畔與漢人交易,當時俗稱番薯市街,後被稱臺北第一街(今貴陽街)。日據民俗學者池田敏雄(1916-1981)指出:「漢人便以『蟒葛』或『蟒甲』,來表示番舟;以『艋舺』來代表番舟聚集之處以別之」,因而日後逐漸稱呼此地為艋舺;日據大正9年(1920)日人改稱萬華,係取其「萬年均能繁華」之意,同時也有「萬德莊嚴、華嚴世界」的寓意。而萬華在先民披荊斬棘、胼手胝足的開發下,使其發展成為與臺南安平、彰化鹿港並列清代臺灣三大城市之一,而有「一府二鹿三艋舺」的美稱。  日據時期推行的「市區改正」,以至光復後於萬華地區推行的各項重要公共建設,奠定了萬華地區都市發展的基礎,使得萬華地區的輕工業,如:印刷、玻璃等工業蓬勃發展,零售業也相當興盛,加以南萬華(加蚋地區)一帶的農業,如茉莉花與豆芽菜的栽植,使得萬華地區兼具多樣化的產業發展。

  民國79年臺北市區里行政區域調整時,將龍山區、雙園區(廈安里除外)全區及城中區之福星、慈壽、萬壽等3里和古亭區中華路以西之新勝、忠貞、自力、久新、久安、球場、靜安、崇仁、凌雲、騰雲、忠恕、新和等12里合併而成,同時命名為萬華區。成立後的萬華區共計有36個里725個鄰,總面積8.8522平方公里,截至108年底總人數為187,076人。民國93年完成本區行政中心搬遷,提供民眾更滿意的服務,目前本區區公所組織編制為區長、主任秘書各1人,業務設5課(民政課、社會課、經建課、兵役課、人文課)、4室(秘書室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政風室)及調解委員會和里辦公處,分別掌理各項業務及市政府授權事項。

 自民國88年臺北市政府推動「軸線翻轉」政策,對於本區大型工程建設挹注已完成及規劃中近60項,這些硬體工程兼具都市更新(理教公所拆遷、青年公園更新工程)、傳統轉型(紅樓改建、電影主題公園、服飾街造街計畫)、街貌營造(中華路林蔭大道、廣州街徒步區、青草巷環境改善、佛具街示範計畫)、商機刺激(12號公園地下商場、雙子星大樓BOT案)及交通運輸(捷運萬大線)等功能。其目標即在以活化古蹟的方式促進商機,並透過都市更新的手段翻轉艋舺。其中興建中的捷運萬大線,一方面連結淡水線直探「南萬華加蚋地區」,趨抵中和,使淡水、中、永和兩地之間增加一條便捷的交通線;且萬大捷運於西藏路設站,結合火車站及板南線龍山寺站,在此三站之間,利用接駁車聯繫站前BOT雙子星大樓與龍山寺地下街商場及廣州街、華西街等傳統十大商街,將構成「三站一圈」的「艋舺大商圈」,形成穩固的消費熱潮。

 整個萬華的發展正邁向一個流行與傳統並重的繁華之都,期望在所有區民與政府持續同心協力關注與建設下,將能創造「風華再現的幸福萬華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