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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
  1. 可逕用網路(市民服務大平台)申辦租借或電話先行登記使用日期。
  2. 應於使用十日前向區公所提出申請及繳費(萬華區公所地址為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樓)。
  3. 活動中心租借以每小時計算。
  4. 代辦清潔費由管理機關依使用情形決定是否收取。
  5. 洽借單位:萬華區公所民政課 電話:23064468轉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