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逕用網路(市民服務大平台)申辦租借或電話先行登記使用日期。應於使用十日前向區公所提出申請及繳費(萬華區公所地址為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樓)。活動中心租借以每小時計算。代辦清潔費由管理機關依使用情形決定是否收取。洽借單位:萬華區公所民政課 電話:23064468轉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