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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請防疫補償金?

 

如何申請防疫補償金?

  • 隔離或檢疫完成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滿後才可提出申請。
  • 隔離或檢疫期間無違規。
  • 隔離或檢疫期間無支領薪水或報酬。
  • 未於109/3/17後,非必要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。
  • 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不確實(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)不得領取。
  • 自109年6月17日起(入境日),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者」得請領防疫補償。「無居留證」之非本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「不得」請領防疫補償。
  • 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」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,仍須遵守防疫規定,隔離或檢疫期間,均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、未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、未支領薪資及未領有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,才符合防疫補償請領資格。
  • 經開立居家檢疫、集中檢疫通知書,於隔離或檢疫期間確診,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通知書,扣除隔離治療期間之天數,發給防疫補償。
  • 未經開立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集中檢疫通知書者:因隔離治療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民眾應配合之義務,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的適用對象,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。
申請前,您需要準備的文件:
  • 國民身分證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健保卡或戶口名簿)
  • 本人存摺封面(若為未成年者請檢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存摺封面)
  • 請假及無支薪證明(若您受雇於公司或企業者)
  • 切結書(若您為自營作業者、無一定雇主者或無工作者)
  • 若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並請先行簽名
  • 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集中檢疫通知書
 
線上申辦及表格下載區(衛福部網站查詢):
https://swis.mohw.gov.tw/covidweb/home/apply_step.j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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